年华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bl小说网www.lindasy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怎么回事?

搞什么?

突然跑到他后面干什么?

墨御天突然起身往外走,自来熟地跟傅元蓁打招呼:“玉神医可是已经忙完,准备走了?”

傅元蓁正要说是,镇北王突然说道:“玉神医既然来了,又何必急着离开?不如留下吃顿便饭,让本王尽一尽地主之谊。”

就不信你到时候还能戴着面纱吃!

真是的,一个大男人居然学女人戴面纱,娘们唧唧的,太不像样子了。

墨御天直接帮傅元蓁拒绝了:“镇北王刚回京,怕是忙得很,招待的事,就不劳烦镇北王了。”

“摄政王此言有理,玉某就先告辞了。”

傅元蓁果断跟着墨御天离开了。

第0189章 女主想作弊,骚操作

楚家。

楚梦恬正在房间里写话本。

她没有其他赚钱的法子,只能先写话本卖钱。

因为不会毛笔,她如今用的是鹅毛笔,蘸着墨水就能写字。

据说这鹅毛笔是昭华长公主“发明”的,很快就在民间流传了开来,如今并不罕见。

楚梦恬去买笔的时候,还听见伙计提起这事,言辞间对昭华长公主敬佩不已,可把她给恶心坏了。

当初她设定的时候,明明设定的是女主“楚梦恬”发明了鹅毛笔,谁知道居然被人劫了胡!

还好那个昭华长公主早就死了,不然哪里还有她这个女主发挥的余地?

可惜,她堂堂女主,如今不仅憋屈地窝在这个小房子里,还得靠写话本来赚银子。

实在是太憋屈了。

她大概是史上最落魄的女主了吧。

楚梦恬自嘲地扯了扯嘴角。

很快又想到了顾元蓁,心里越发不是滋味儿。

郁闷了好一会儿,才捏着笔继续写。

谁知楚怀安居然来了。

楚梦恬见他神神秘秘的,心头不禁一动。

楚怀安现在来找她,难不成是有什么好事?

于是她立刻走过去,轻轻扶住了楚怀安的手臂,趁机读取了他的内心。

没一会儿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。

楚梦恬当即大喜,她这个女主总算能转运了!

原来楚怀安这次来找她,是想让她去参加巾帼书院的入学考试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!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,请尝试点击右上角↗️或右下角↘️的菜单,退出阅读模式即可,谢谢!

玄幻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我靠做NPC修仙

我靠做NPC修仙

冬半暖的小说
修真界,九黎宗因神秘至宝被各路人马联手夺宝灭门。少宗主东篱抱着至宝与敌人同归于尽之后,发现自己成了一款全息游戏里的npc。而所谓的至宝,其实就是他载有游戏系统的智脑终端。只不过,这智脑终端是神器,能把所有的游戏虚拟功能变成真。角色面板,能让他多穿几套装备迭属性;背包面板,无数个格子,每个格子都能绑定不论大小的储物戒;修炼面板,能易筋洗髓、重塑身骨、洗练灵根;任务面板,能插件挖矿采药、索引天材地宝,
玄幻 连载 5万字
我有无限分身,成就仙帝不过分吧

我有无限分身,成就仙帝不过分吧

戒酒不戒色
我叫苍松道人,是个符师,青阳宗的新秀,同辈无敌; 我叫宁缺,擅长猎妖,就没有我猎杀不了的妖兽; 我叫樊无忌,最喜双修,坐拥双修道侣无数; 我叫韩无言,是个丹师,药王谷内门弟子,名声远扬; 我叫萧本,法体双修,拳打南山,脚踢北海; 我叫炎道人...... 我叫林宇,是个路人甲。 但是,以上这些青年才俊,全都是我的分身!
玄幻 连载 54万字
催眠我的青梅竹马

催眠我的青梅竹马

RuckyJC
「哈哈哈,可以啊……那就一起去看看呗~好不容易坤坤过来开演唱会呢~」「丢死人了,真没想到真的有人喜欢鸡你太美啊……」我也只敢暗暗腹诽。毕竟玲仪,作为我的「青梅竹马」具有一秒变成地狱恶犬的本事啊……被她发现我这么吐槽她我肯定活不过今晚。玲仪,和我从小玩到大,以前过家家的时候也总是在一起扮演夫妻呢……也曾许下过要结婚的决定呢。但不知为何,上了高中,逐渐的冷淡了起来。毕竟也是,她无论身高,长相,成绩都是
玄幻 连载 0万字
憨批宝可梦大师

憨批宝可梦大师

比奇谷某番
程天 男 24岁 死因:连续爆肝10天刷异色鬼斯一只都没有出,突发脑溢血加心肌梗塞死亡。 程天:“我不服,我不服啊!整整10天,他不至于一只也没有啊!” 正当程天即将投胎时,一个声音响起。 “叮----检测到极其强烈的怨念,确定是非酋死亡者一名系统开始绑定,即将开始转生,目标世界:宝可梦世界。” 程天仰天大笑:“哈哈哈哈哈哈!我就知道天不亡我!异世界的宝可梦们,小爷来了!”
玄幻 连载 0万字
禾俞集[妖鬼]

禾俞集[妖鬼]

黑茶饼饼
从出生起,“禾怜”身上就带着一层守护咒,每当她受伤的时候,这个咒语就会发作并保护她,乾坤灵也是保护之一。 她脑海中就一直会想起那句: “她伤即我伤,她痛即我痛。” 禾怜去醉仙楼完成任务时,
玄幻 完结 47万字
疯犬与美人

疯犬与美人

盛晚风
文案:(一)沈至欢的美勾魂摄魄。传闻她性情孤傲,对谁都不假辞色,喜欢她的人从天潢贵胄到寒门书生比比皆是,但她只觉得无趣。直到最近,府里新进了一批奴才。其中有一个,相貌英俊,身材精悍,连头发丝都符合她的喜好。他看她的目光总是夹杂贪念与疯狂,浑身上下都写着以下犯上。害怕吗?当然不。待沈至欢欣赏够他的那些大胆窥伺和小心翼翼之后,才纡尊降贵的俯视着他,嫣红的唇在他耳边吐出情人呢喃般的耳语:“喜欢我?”“给
玄幻 连载 44万字